新消防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新消防法对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在宣传教育、监督执法、灭火救援、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新消防法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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